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房地产项目售楼部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德阳经开区住建局、德阳高新区规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加强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5号)《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返岗复工复产人员健康服务管理的通知》(德防*指〔2020〕4号)和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企业从德阳市外返回人员,在复工前必须接受一次由所在企业会同当地卫生医疗机构组织的健康筛查,如实填写《德阳市外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筛查表》(附件1)并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返岗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具体为:B类:四川省外(湖北省等重点疫区除外)返回德阳人员;1.A类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劝返,因特殊原因需留德阳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B类人员,应当按相关规定医学观察14天;C类人员,自我居家观察14天。
2.B、C类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须提供其居住地(出发地)的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四川省内的应提供《四川省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经核实后,可不进行居家医学观察;不能提供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的,应由其所属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返岗工作。
(二)与新型冠状*感染肺炎*接触的员工,应及时向单位(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
(三)房地产企业应对售楼部员工建立健康档案,检测记录其健康状况,建立专档管理。并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社区)报备,遵守街道办(社区)关于*管理有关规定。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社区),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售楼部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控用品。(三)实行来访客户实名预约登记制度,来访客户应询问有无湖北武汉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同时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入内,同时做好登记管理。对体温大于等于37.3℃人员,不得入内,并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四)*期间不得举办任何现场开盘、促销、集中看房、集中开会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性活动。到访售楼部的人员采取电话预约接待时间,分散接待,售楼部内客户数不得超过8人。鼓励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五)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分散办公、错峰上班的弹性工作方式,认真落实分时分散用餐、严格消毒消杀,减少人员聚集、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控措施。(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全面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防控工作;负责落实返岗人员筛查、来访人员登记、场地全面消毒、应急处置、防疫物资准备、信息报送、员工宣传教育等;(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落实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应急指挥部和行政主管部门各项工作安排,未按要求落实人员健康筛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不得复工,售楼部开放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三)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每天*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落实*防控责任;负责落实进入售楼部内所有人员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售楼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售楼部现场做好消毒工作:负责向属地街道办(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防控情况。(一)一旦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售楼部,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二)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或*后,售楼部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街道办(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开放。
(一)售楼部应建立*防控每日报告制度,从开放售楼部之日起向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街道社区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二)各县(市、区)住建局、德阳经开区住建局汇总各项目情况,从2月9日起每日17:00前将《售楼部*防控日报》(附件2)报市住建局房管科(联系人:张艳妮;电话:2535739 13689618836)。(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每日16:00前将《售楼部*防控日报表》(附件2)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备案。
来源:德阳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