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对受*肺炎*影响的
缴存单位及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1、将*肺炎纳入大病提取范围,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治疗的*患者可凭相关病情证明材料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
2、*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未按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正常提取一年还款额度后,还可提取延误月份的还款额度。
3、*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且不计罚息。
4、防控*肺炎*期间未及时缴交住房公积金,产生断缴的缴存单位在*结束后一次性补缴,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同连续正常缴存,其贷款权益不受影响。
5、受*肺炎*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交比例可在1%一4%选择,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审核。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超过1年。
Part.2
对参与防控*肺炎的
缴存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按照市、县(区)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和医护救治工作的缴存职工,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未按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正常提取一年还款额度后,还可提取延误月份的还款额度。
2、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且不计罚息。
3、开通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允许参与防控*肺炎*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实施可容缺办理、承诺办理,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前往湖北参与防控*肺炎*的医护人员,除按上述条款执行,还可:
4、购买自住住房不受提取贷款“二选一”限制,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同时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Part.3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肺炎*结束后一年内有效。
Part.4
本通知由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