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结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以及各区土地市场发展状况,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和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编制广汉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本计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 117号) 、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 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 12号) 要求,结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及我市“十三五”规划等进行编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重点,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增量,有效盘活存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效率。
2.供需平衡原则。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保持供需平衡。
3.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4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落实国家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严格控制。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广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6公顷以内(不含德阳高新东区面积)。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度广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71.2897公顷;商服用地10.73公顷:住宅用地36.7907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7.36公顷,集镇建设1 0607公顷) ;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约6.0912公顷:特殊用地031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广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成果及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2020年度工矿仓储用地集中布置于高新西区、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及公服用地则根据全市人口分布密度安排在市区不同位置,其中商品住宅用地主要布置在城北新区,保障性住房用地主要布置在高新西区;特殊用地布置在和兴镇。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加大征地拆迁安置中的货币安置力度,鼓励被拆迁安置户购买在建或已建成商品住房。
(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改造开发。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保证计划的执行力度
各部”加强配合,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二)突出重点,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土地供应
计划实施中,要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和效率,要把握全面,强化服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主导产业用地等要采取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建设用地需求。
(三)规范市场,维护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市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督促土地受让人加快开发进度,实现土地有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