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频次及额度:
正常偿还贷款: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首次偿还购房贷款满一个月后申请提取。职工可申请按年提取,也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申请按月定额提取。
按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还款额,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正常偿还贷款,当年应还款额=12×月还款额;若贷款于当年N月发放,当年应还款额=(12-N)×月还款额;若正常还贷将于当年N月终止,当年应还款额=N×月还款额。
例如:贷款于2021年发放,2022年5月可提取2022年12个月的还款额;贷款于2022年2月发放,2022年5月可提取2022年3月至12月的总还款额;贷款将于2022年8月结清,2022年可提取2022年1月至8月的总还款额。
正常偿还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组合贷款,在留存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还款额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套住房的商业贷款本息。
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
提前部分偿还或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本息的,在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本息后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
提前部分偿还或提前结清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未结清前,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套住房的商业贷款本息。
提前部分还款的,提取金额为提前还款凭证金额+当年应还款额(提前部分还款的当年应还款额根据显示最新月还款额的还贷证明核定);提前结清的,提取金额为提前还款凭证金额+当年已还款额,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