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开学季,不少家长在咨询广汉今年最新的学区划分情况,那么汉哥就把《广汉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雒城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与报到时间的公告》给大家展示出来吧,作为家长们买房的一个参考因素吧。
PS:具体情况还请按照当年最新学区相关规定执行。
各城区小学及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我市城区学校与适龄儿童的分布状况,现将适龄儿童入学区域划分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小学校招生学区分配原则:
1、学校招生的街道区域相对稳定。各学校招收学生所处区域与历年基本相同。
2、需要调整的区域按“整条街道或整个路段”调整。因个别学校今年招生计划数有限和登记人数较多,造成学校今年招收入学适龄儿童有一定困难,须调整部分儿童到相邻学校的,按“整条街道或整个路段”调整。
二、今年各小学校招生的学区范围划分如下:
1、雒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区域划分:
雒城一小:万寿街三段、长沙路东一段、西一段、浏阳路东一段、西一段、春天花园、书院街三段111号、112号——164号、教委宿舍、中山大道北三段、中山大道学府苑、中山小区、中山大道北二段(门牌号:单号≥89号、双号≥52号)
雒城二小:浏阳路东二、三、四段、南北大街北段、东西大街东二、三段、书院街一段、二段、三段1——109号、苏州路北段、外东顺和路、长沙路东二段、武昌路北一、二、三段、小北街、米市街、麦市街、东和路、青岛路北段
实验小学:大连路、房湖路、汉口路二段、汉口路20号、雒二中集体户口、广汉人民医院集体户口、武昌路南一、二段
雒城四小:常德路、站北路、衡阳路、桃源路、南京路、湖南路、平江路、金华苑、邵阳路、岳阳路、滨西路、滨河路、韶山路一、二、三段、东西大街东一段、西一段、浏阳路西二、三段、万寿街一、二段、湘潭路二、三、四段、长沙路西二、三段、中山大道北二段(门牌号:单号<89号、双号<52号)、中山大道北二段文昌巷
雒城九小:郑州路东段、佛山路东段、金雁中学、九江路、汉阳路、洛阳路、济阳路、安阳路、金领路、汉口路一段、东方轴承厂、广华公司宿舍、南昌路一、二段(盛小康苑、种子公司)、苏州路南段、浙江路北一段、青岛路南段、片马巷、成都路东一、二、三段、福州路一段、中山大道南一段、南北大街南段
福州路小学:福州路二段、福州路附38号、福州路38号
七一学校:澳门路、北海路、保定路、君平街、长春路、湖北路、政兴路、沱水路、延安路、天津路、西安路、黑塔路、韶山路四段
光华学校:西湖路、柳州路、南海路、遵义路、贵阳路、南宁路、成都路西段(成都大道南段)、郑州路西段、顺德路、玉溪路、肇庆路、湘潭路一段、滨河小区、桂林路一段、中山大道北一段、桂花小区、汉口路三段、佛山路西段、东西大街西二、三段
宏华学校:广东路、九龙路、深圳路、萧山路、台北路、绍兴路、济南路、泉州路、惠州路、中山大道南二、三、四段、珠海路、福州路三、五段、南昌路三、四段
2、居住证持有人的入学安排:
雒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安排结束后,居住证持有人所在辖区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居住证持有人入学。按照居住证发证日期的先后顺序,顺次安排外县市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广汉市乡镇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入学;居住证持有人所在辖区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2018年居住证持有人入学,将由相关学校按照登记时预留的电话通知家长,具体通知时间:6月20日。
3、外县(市)随迁子女入学区域划分:
雒城二小:浏阳路、长沙路、书院街、岳阳路、湘潭路四段、平江路、万寿街二、三段、青岛路北一、二段、武昌路北段、湖南路二、三段、东西大街东二、三段、中山大道北二、三段、韶山路二、三段(瑞和园、金华园)、南北大街北段、苏州路北段、成都路东四段
七一学校:北外乡、保定路、大同路、北京路、澳门路、北海路、延安路、天津路、长春路
雒城九小:郑州路、佛山路、顺德路、桂林路、贵阳路、衡阳路、南海路、站北路、汉口路、片马巷、柳州路、南昌路、桃源路、遵义路、九江路、南京路、洛阳路、西湖路、常德路、福州路一段、南宁路、成都路东一、二、三段、西段、成都大道北二段(南门货运市场)、城南市场、中山大道北一段、南一段、东西大街东一段、西一、二、三段、南北大街南段、韶山路一段、金领北路、苏州路南段、万寿街一段、湖南路一段、武昌路南段、浙江路北一段、南一段
福州路小学:福州路二、三、四、五段、中山大道南二、三、四段、九龙路、深圳路、珠海路、高雄路、台北路、台中路、萧山路、惠州路、广东路、厦门路、雒城一号
三、到学校报到注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1、雒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的户口薄。
2、持有居住证且居住地为雒城镇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的户口薄、居住证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劳动用工合同。
3、居住地为雒城镇的外县(市)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本人的户口薄、法定监护人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劳动用工合同。
四、请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6月21—22日到学区学校报到注册。
特此公告
广汉市教育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