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市公积金中心
今日起正式开办各项业务!
请不要着急,
您要办的各项业务都能正常办理!
但是,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
公积金窗口属于人群聚集区,
也是恢复工作后*防控的重点区域,
为减少人员接触,遏制*传播,
我们特向您呼吁:
按照《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办理的通知》(德公积金发〔2020〕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窗口工作通知如下:
提取业务
按照允许延后办、落实便捷办、鼓励统一办及实施预约办的要求,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及缴存职工在*防控期间尽量通过以下措施办理提取业务。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查询记录等有效时限在*防控期限内到期的,均放宽至*防控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购买商品住房、购买二手房、购买拆迁安置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前偿还住房按揭贷款、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无过错方)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截止时限在*防控期限内的,同样放宽至*管控结束后3个月内可办理。
(二)可由需办理提取事项的职工本人采取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相关要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电话告知职工办理结果,并将办理后的相关要件邮寄至职工。
(三)可由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统一递交本单位需办理提取事项职工的相关要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电话告知职工办理结果,并将办理后的相关要件邮寄至职工。
(四)确需到窗口办理提取事项的职工,须通过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职工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未预约的职工原则上不予现场办理。
贷款业务
按照允许延后办、推行网上办、落实便捷办、鼓励统一办及实施预约办的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人员及贷款职工在*防控期间尽量通过以下措施办理贷款业务。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委托公证书等有效时限在*防控期限内到期的,均放宽至*防控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
(二)为减少贷款职工外出,中心将延长还款宽展期,即将贷款正常还款期限放宽1个月,且不产生逾期及罚息,不影响个人征信。
(三)购买商品房的职工申请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交申请并统一前往窗口递交资料;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职工申请贷款,由房屋中介经办人员或购房职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交申请,并经电话预约后前往窗口递交资料。
(四)确需前往窗口签订借款合同的贷款职工,须通过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职工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未预约的职工原则上不予现场办理。
其他事项
(一)*防控期间,中心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从其管理及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及要求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事项为准。
(二)本通知执行至*结束,或政府通知正常办理业务时废止。
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0838-12329
业务办理预约电话及联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2506082 宋 凡
旌阳管理部:2223291 徐晓丽
罗江管理部:3121645 兰国锐
广汉管理部:5221523 牟尽志
什邡管理部:8107058 杜 丹
绵竹管理部:6904711 夏瑞雄
中江管理部:7250303 王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