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热线:133 5059 3712 川房网盟联盟单位

复工在即!四川省建筑工地*防控指南出炉!

  • 编辑:汉哥
  • 发布时间:
  • 四川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感染肺炎*建筑工地防控工作。2月2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四川省新型冠状*感染肺炎*建筑工地防控指南》,从*防控责任、*排查要求、*防控要求、*处置流程、项目复工条件、*信息报送六个方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建筑工地*防控指南



*防控责任


1

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牵头负责项目*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第三方进场检测(监测)机构等单位落实*防控责任。


2

施工企业职责

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准备和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3

监理单位职责

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防控工作。


4

人员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防控责任。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施工企业*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防控情况。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防控工作。



*排查要求


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施工企业应对武汉等*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疑似*有过接触的人员精准排查。询问、核实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情况。

1

严防*输入性传播

对*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

与新型冠状*感染肺炎*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单位(企业)*防控专员报告,由单位(企业)*防控专员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


2

严防*扩散性传播

对14天内去过湖北、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与新型冠状*感染肺炎*接触的员工,应及时向单位(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

隔离期间,所在项目要及时给与关心关爱,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3

严格建档管理

施工企业应对项目所有员工建立健康档案,检测记录其健康状况,并作专档管理。



*防控要求


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进、出工地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

1

物资保障

1. 建筑工地应配备体温枪、温度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防疫物资。

2. 项目应设置必要的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2

人员管理

1. 施工企业应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对体温大于等于37.3℃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宿舍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宿舍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3℃,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2. 人员密集场所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

公共区域消毒

1. 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

2.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3. 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


4

减少人员聚集

1.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

2.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

3.*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

4.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



*处置流程


1

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2

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或*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项目复工条件


施工企业应严格落实复工前工地*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1

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

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3

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4

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5

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6

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7

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复工要求。



*信息报送


施工企业应建立*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按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报告当天*防控情况。

信息报送应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


来源:四川建筑发布



  • 来源:四川建筑发布


  • 对买房有疑问?直接找房产咨询师,量身定制你的个人买房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电话:15883650180

    亲,你尚未登录!请先登录再后评论。登录

    推荐文章

    招商热线

    15883650180

    (周一至周日,09:00-18:00)

    法律顾问:德阳聚道律师事务所

    广汉房产网

    广汉房产网

    广汉买房

    微信公众号:广汉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