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广汉市长邮箱留言:
敬的市领导,前两年就有市民提出生活成本提高,房价,物价大浮上升确还是在按2016年拆迁标准在对失地农民进行赔偿,你们的答复是已经将市民反映的这些材料交由上级德阳市进行审批,我们大家想问问,两年过去了,审批通过了吗?2020是不是执行新的拆迁赔偿标准。
官方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征地拆迁执行的是《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汉市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16﹞3号)文件。
针对标准修订的问题,现德阳已审查通过了我市上报的关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修订成果,并已将修订成果报省政府审批,待省政府批复后,我市将根据省政府的批复,对“广府发﹝2016﹞3号”文件进行修订。